(1)依據上級下達的經營目標,向下屬分解目標,并組織制定本部門的行動計劃,管控部門各項工作,完成本部門的管理目標和經營指標;
(2)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、工作總結、監督、檢查、指導下屬的工作計劃執行情況;
(3)依據管理需要,提出本部門的組織架構和人員編制;
(4)參與本部門各項編制;
(5)組織實施客戶接待、報修、投訴、詢問、回訪的服務工作;
(6)組織對客戶的提醒、通知等;
(7)定期組織實施客戶滿意度調查工作;
(8)組織實施物業服務費、車位服務費、租賃費用的收繳并達標,組織空置房費用的核算及上報。
(9)協調處理部門員工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之間的關系。